关于组织开展哲学院“读懂中国·小我融入大我,青春献给祖国”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汤彪发布时间:2022-10-04

各团支部、各暑期社会实践队:

 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“读懂中国·小我融入大我, 青春献给祖国”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院团委决定对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实践成果、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1.优秀实践成果:1篇;

2.优秀实践队:1支;

3.社会实践先进个人:1名;

4.优秀指导(带队)老师:1名。

二、奖项申报

(一)优秀实践成果
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及个人;

2.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》(附件1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
(二)优秀实践队
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及个人;

2. 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优秀实践队申报表》(附件2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
(三)社会实践先进个人
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(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)或个人;

2.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附件3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
(四)优秀指导(带队)老师
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或个人的指导(带队)老师;

2.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带队(指导)老师申报表》(附件4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
三、奖项评选

(一)材料报送

1.报送要求

1)各实践队伍或个人申报上述奖项,须向哲学院团委(团总支)提交申报材料;

2)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系统,相似度不得超过15%(只需对调研报告或事迹材料进行检测);查重报告简洁版和原文对照版均需要。

2.报送程序

各社会实践队伍及个人须于1013日(周四)2200前将电子版材料(命名格式为:项目名称-负责人姓名-申报奖项)发至院团委工作邮箱zuelzxytw@163.com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(二)名单公示

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并将表彰结果进行公示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院团委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,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(查重率超过15%),取消该社会实践队伍或个人参评资格。

2.评奖过程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联系人:和子珍152-7294-0717

共青团亚星娱乐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

2022104

附件1:2022年暑期“优秀实践成果”申报表.doc

附件2:2022年暑期“优秀实践队”申报表.doc

附件3: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

附件4: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“优秀指导(带队)教师”申报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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