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支部、各暑期社会实践队: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“读懂中国·小我融入大我, 青春献给祖国”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院团委决定对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实践成果、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1.优秀实践成果:1篇;
2.优秀实践队:1支;
3.社会实践先进个人:1名;
4.优秀指导(带队)老师:1名。
二、奖项申报
(一)优秀实践成果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及个人;
2.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“优秀实践成果”申报表》(附件1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(二)优秀实践队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及个人;
2. 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“优秀实践队”申报表》(附件2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(三)社会实践先进个人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(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)或个人;
2.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附件3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(四)优秀指导(带队)老师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或个人的指导(带队)老师;
2.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带队(指导)老师申报表》(附件4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。
三、奖项评选
(一)材料报送
1.报送要求
(1)各实践队伍或个人申报上述奖项,须向哲学院团委(团总支)提交申报材料;
(2)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系统,相似度不得超过15%(只需对调研报告或事迹材料进行检测);查重报告简洁版和原文对照版均需要。
2.报送程序
各社会实践队伍及个人须于10月13日(周四)22:00前将电子版材料(命名格式为:项目名称-负责人姓名-申报奖项)发至院团委工作邮箱zuelzxytw@163.com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(二)名单公示
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并将表彰结果进行公示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院团委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,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(查重率超过15%),取消该社会实践队伍或个人参评资格。
2.评奖过程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联系人:和子珍152-7294-0717
共青团亚星娱乐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
2022年10月4日
附件4: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“优秀指导(带队)教师”申报表.doc